3·15 | 2021年度东莞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各位东莞街坊注意!

东莞市2021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正式发布啦!

在过去的一年里

有哪些“坑”

是大家特别关注的?

想知道就不要错过下面的内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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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老年人购买68万珠宝

买对险种却因不符合细则情形遭拒赔

依法严惩预付款跑路商家

举证倒置 助力维权

购车需详细阅读购车合同

慎防摄影底片套路

拉锯式调解化矛盾

把握时机促和谐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零团费”旅行团诱导游客购物

医美机构欺诈消费者被判“退一赔三”

案例一

诱骗老年人购买68万珠宝

60岁的消费者陈女士在经过东莞市某珠宝店时,被店员簇拥着推销珠宝,声称钻石可以保值增值,具有投资价值,面对洗脑式推销,她晕乎乎答应了总价68万元的珠宝交易。因陈女士不懂手机操作,店员直接拿陈女士手机进行转账,转了10万元到其个人账户作为定金。但当陈女士索要票据时,店员却称定金不足20万元不能出具收据!陈女士担心已给的10万元拿不回来,又在店员的诱导下回家取银行卡再次支付10万元定金,整个交易无合同、无签字确认。事后陈女士觉得不对劲,要求店员退款却遭到拒绝,遂向东莞市消委会石龙分会求助。

消委分会接诉后立即介入调查,约谈珠宝店相关负责人,反复进行协调沟通,最终珠宝店退还陈女士定金18.5万元,剩余1.5万元以店内等价物品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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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点评

本案中,珠宝店员利用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欠缺、辨别能力不足的弱点,以多人轮番、洗脑式推销,声称珠宝产品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和投资价值等,骗取老年消费者陈女士答应花费高达68万的金钱购买珠宝,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实属不该!

此外,在消费者已支付10万元定金的情况下,为诱导其再支付10万元定金告知未满20万元不能开具收据,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出具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规定,进一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老年人本是特殊保护的消费群体,但当前越来越多针对老年群体的营销陷阱,诱导老年人花费大量金钱去购买名不符实的商品或者服务,严重侵害了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委会强烈谴责该类行为!呼吁经营者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由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石龙分会供稿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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