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报告量巨大引发的怀疑
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广东某环检测技术股份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环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作出判决。依据判决,某环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处以罚款20万元;总经理罗某慧判等5名负责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实施后,广东省内破获的首宗环境监测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罪案。案情显示,涉环境监测领域的违法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给环境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环境监测报告量巨大引发怀疑


开展监督检查


2021年8月31,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双随机监督抽查和重点机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及技术专家会同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环公司开展监督检查。


“这家公司在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出具了3000份左右的环境监测报告,而实际现场采样人员只有五六个人,业务开展情况与人员能力明显不符,这引起了我们的怀疑。”

工作量巨大,但工作人员却偏少,让执法人员开始质疑报告的真实性。


为查实证据


检查组不放过每一处数据造假的蛛丝马迹,检查工作从上午9时,持续至午夜23时30分,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


“报告数据与仪器打印记录不一致,仪器缺失原始数据记录或数据逻辑混乱,监测任务时间安排过于紧凑,样品瓶未开封但原始记录却已显示完成分析……”

经过检查组的初步判定,某环公司涉嫌存在多种弄虚作假行为,并决定对该企业后续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查明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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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专项检查

发现虚假报告近百份


成立专项检查组



“环境监测机构证明文件弄虚作假往往很隐蔽,调查取证的过程非常难也非常复杂。”

2021年9月6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某环公司紧锣密鼓地开始了第二轮现场检查与人员问询。


通过第二次深入检查,该企业越来越多地弄虚作假行为曝露在检查组面前。“可明确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监测报告达3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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