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说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CNAS-CL02-A001:202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CNAS-EL-14:2023《医学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CNAS-CL04-A001:2023《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在体外诊断试剂领域的应用说明》等认可规范文件。
CNAS-CL02-A001:202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和CNAS-EL-14:2023《医学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CNAS-CL04-A001:2023《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在体外诊断试剂领域的应用说明》等规范文件已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无过渡期安排。
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CNAS-CL02-A001:202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和CNAS-EL-14:2023《医学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的通知 各相关实验室及评审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已完成CNAS-CL02-A001:202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和CNAS-EL-14:2023《医学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的修订工作。CNAS-CL02-A001:202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和CNAS-EL-14:2023《医学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于2023年8月1日发布,2023年12月1日实施。 上述文件可在CNAS网站(https://www.cnas.org.cn)中查找下载。 附件: 1.CNAS-CL02-A001:202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